发布日期:2025-05-09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讯 股票配资APP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被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杨坤(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